/-->各市(县)、区文明委,各部、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和《江苏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意见》,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特别是公德素养,解决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促进“法治苏州”、“平安苏州”、“和谐苏州”建设,2007年的“文明交通工程”活动要在继续深入开展“不闯红灯”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开展以“文明交通,从每一步做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和以“不乱停乱放、不乱掷乱吐、洁净车容车貌”为主要内容的文明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由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政公用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贸易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苏州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苏州日报》报业集团、苏州市广播电视总台等部门组成苏州市“2007年文明交通工程”领导小组,各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创建活动管理处,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检查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和联络人员。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2007年文明交通工程”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考核,确定工作成效的等级,并评选出开展活动的先进市、区、街道和部门。
二、工作目标
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进一步完善文明交通宣传基础化建设,健全社会化宣传机制,组织以“文明交通,从每一步做起”的文明交通教育活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共建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组织开展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个个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不乱停乱放、不乱掷乱吐、洁净车容车貌”文明交通行动,城市交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守法、公德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文明交通风气进一步形成。
具体目标是:
1、健全文明交通宣传社会化机制。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均建立日常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制度,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形成人人关心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2、文明交通宣传覆盖率显著提高。继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五进”工作,以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宣传图版、播放宣传光盘、组织文明交通群艺活动等形式,进一步提高文明交通宣传覆盖率,农村、社区、学校以及300人以上的单位达100%。
3、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全市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行为守法率分别达到98%、90%和85%的标准。市区和5个县级市的中心城区40%的主次干道灯控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交通信号灯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建成“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其他区域要分别达到85%和90%以上。城市文明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因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4、城市停车供需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各地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发展路子,通过加强机动车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采用“疏堵结合”的措施,加大停车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停车配套设施,提高社会停车场利用率,有效缓解停车供需的矛盾。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15日--4月3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通过媒体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4月下旬组织全市“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2007年文明交通工程”启动活动,各地要因地制宜做好活动启动的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4月25日--11月31日为组织实施阶段。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完善停车管理设施与“不乱停乱放、不乱掷乱吐、洁净车容车貌”管理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具体安排以下工作:
⑴ 4月25日--10月30日开展三轮车、“摩的”专项整治。
⑵ 4月--5月针对公务车、公交车、出租车、私家车开展“遵章守法,不闯红灯,规范停车、不乱掷乱吐、洁净车容车貌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做文明人、开文明车”专题活动。
⑶ 6月--7月针对学生开展“遵章守法,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为主题的文明交通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和主题夏令营活动。
⑷ 8月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活动。
⑸ 9月--10月举办第二届“苏州司机文化节”。
⑹ 9月--10月开展“文明交通迎国庆、迎金鸡百花电影节”主题活动。
⑺ 9月针对学生家长接送车开展“规范停车,文明接送”的专题活动。
⑻ 10月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做文明新苏州人,为第二故乡争光”的专题教育活动。
⑼ 11月开展家庭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第三阶段:12月1日--3 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开展检查考核,总结成效,制定长效管理措施,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和个人。
四、职责分工
市文明办:要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文明交通工程”方案,加强对文明交通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邀请并安排市委主要领导检查公交、出租车的车容车貌和市区交通状况。组织有条件的省、市级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建立一支上路能协勤、进社区能宣传的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组织文明交通工程活动总结评比。
市公安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靠基层党政组织,指导基层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配备交通安全员或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因地制宜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交通宣传“五进”工作。认真做好实施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程所需的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发送工作,重点做好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适时组织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宣传教育与集中整治双管齐下的管理态势。
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校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建立中小学校文明交通工作的长效机制,将文明交通常识教育和交通安全社会实践纳入课堂教学;学校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和交通民警,定期向学生讲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开设文明交通专题讲座,组织观看文明交通宣传小品,举办文明交通征文比赛和演讲比赛、交通安全知识问答,开展创建“少年警校”、“小黄帽”路队制、争当“小交通安全宣传员”等活动,充分利用电化教学、宣传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文明交通宣传,培养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市司法局:要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办法》纳入普法教育内容,制定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方案,与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结合起来,利用法制教育基地、社区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橱窗、普法网站等各类宣传阵地,利用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加强全社会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实效性。
市安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检查监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治,加强对新建、改建道路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全面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监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市综治办:要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范畴,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和责任。
市交通局:要规范公交车、出租车、三轮车的营运秩序,开展“车内卫生达标和洁净车容车貌”活动,保持车辆整洁;对车身广告进行整治,清除不健康、不规范、残缺不齐的广告内容。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取缔黑车经营,规范运输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
市级机关党工委、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和部门的文明交通工程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要教育机关的司机以领先一步的文明素养,引导和影响市民群众共同维护苏州的交通秩序,组织机关人员参与文明交通志愿者行动。
市总工会:要从关心爱护职工、维护职工权益出发,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完善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职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团市委:要号召和组织广大青年团员、学生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风尚,将交通安全纳入“雏鹰遵章”等青少年专项活动中,并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且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组成义务宣传队,深入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家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益活动。
市妇联: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在强化对广大妇女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同时,引导并通过她们加强对家庭成员遵章守法的教育和督促。
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政公用局、苏州工商局、市公安局:要设立联动机制,设计城市道路规划,停车配套设施建设的项目,要通盘考虑,共同规划。
市贸易局:负责在全市酒店、餐饮企业内部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尤其是针对前来就餐的司机做好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提示,条件成熟时,与餐饮协会协作,开展提供统一的酒后代驾服务。
市城管局:要对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人行道上违规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影响道路交通和市容形象的违章行为实施长效管理。主要道路以文明交通为内容的公益广告达到5%。
苏州广播电视总台、《苏州日报》报业集团:要协调各新闻媒体重视和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把“保护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列入工作计划,设立宣传专栏和节目,增加介绍文明交通的公益广告刊播量,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常识、交通安全信息的宣传力度,使文明交通宣传进广播、进电视、进报刊、进网络,营造全社会重视文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
2007年文明交通工程活动告一段落后,各责任部门要就落实分工情况向市文明委写出专题报告。
五、其它措施
1、健全单位内部教育机制,使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深化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去年开展文明交通工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的责任,管好自己的车和人。各级党政机关要以身作则,教育党员干部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且带动家庭做文明守法的典范。进一步健全机关、学校、单位的内部教育管理体制,继续实行公务员交通违法行为抄告制度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并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同时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纳入党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2、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教育机制。劳动、建设等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新苏州人”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建设、安监等部门要督促外来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建筑单位建立文明交通教育制度,定期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并制订相应的奖惩措施。
3、健全社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网络。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发挥街道、社区在文明交通行动中的作用,在社区普遍设立文明交通宣传橱窗、宣传栏或板报,展出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图板、张贴宣传标语,广泛深入宣传文明交通,普及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要通过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法规和常识竞赛、排演文艺节目等活动,增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的艺术性和娱乐性,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文明交通宣传教育。要充分发挥文明交通志愿者的作用,成立文明交通志愿宣传队,设立社区、农村文明交通志愿宣传员,建立社区、农村宣传阵地,健全文明交通宣传网络,使文明交通宣传真正实现制度化、长期化、社会化。
4、加强媒体宣传力度。全市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开设专栏曝光交通违章行为,尤其是对单位内部交通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的要深入跟踪报道,发挥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倡导文明交通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加大文明交通公益广告的刊播频率,对社会公众开展经常性的文明交通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围绕社会关注的文明交通热点话题,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5、建立有效的停车管理机制。“停车难”问题需要从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多个层面来解决。各地要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规划、财政、建设、市政、公安、物价、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综合协调,切实做好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有效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
6、规范公交、出租汽车停放秩序。在新建、改建城市主干道设置港湾式公交站台,现有道路要根据条件实施改造,根据停放密度、车次划设停靠区域,禁止其他机动车停放。在中心城区要设置一批出租汽车停靠点,方便出租车停靠上下客,引导市民文明乘车。
7、严格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加强源头宣传教育,利用驾驶人考试、发牌发证、记12分教育等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综合运用各种法律和管理手段,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从严取缔违法停车行为。对违停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按照违反禁令标志的规定当场实施处罚;对驾驶人不在场的,采取非现场执法措施,张贴违停通知书,通知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妨碍交通的,坚持予以拖离。公安交巡警部门要进一步改善执法管理装备,同时要深化实施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单位车辆违停的,在依法查处的同时,一律抄告车辆单位,督促加强教育管理。加强对配建停车泊位使用情况的监管,对私自改变停车泊位用途的,要依法实施处罚,限期恢复停车功能。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07年4月9日
报:省文明委、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
(qibin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