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现场
 
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现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作重要讲话

  5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阎立主持会议。 

  2008年是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评选之年,根据中央文明委下发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8年版)》和《关于推荐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的通知》的精神。我市于日前全面启动了今年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王荣在讲话中深刻分析了当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明确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意义和作用,强调了统一思想和落实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其量化的指标体系既包括人文、资源、环境等领域,又包括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主法制、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方面;既包括城市的现实实力,又包括城市的发展潜能,是对申报城市发展环境和综合实力的大检阅。近年来,苏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新型工业化、经济国际化、城乡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相得益彰,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和谐共赢,人民生活与社会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实现了新的跨越。1999年苏州被评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所辖5市全部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初步形成了全国首个“文明城市群”板块,2005年苏州又创建成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张家港市进入了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当前,苏州正致力于攀登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高峰,在新的历史阶段,苏州要使科学发展观的实践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就必须牢固树立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每一项决策、每一项工作、每一个具体的工作环节中,落实到苏州“两个率先”发展的方方面面,在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中打造城市新形象。目前,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从现在起,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动员,积极行动起来,全面推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 

  王荣强调,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是加快提高市民素质,着力解决文明言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重在全体市民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有效地推进以“做可爱的苏州人”为主题的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在全国人民面前展现苏州人健康向上、热情友好、文明高雅的精神风貌。发动企业职工、社区群众和新社会阶层市民等不同人群遵守文明公约,鼓励市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加强对未成年人、外来务工人员、城镇新居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和基本行为规范教育,引导他们感受文明、融入文明,引导他们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处做起,摒弃随地吐痰、乱穿马路、语言粗俗等有悖文明、有害健康、有损形象的不良陋习,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 

  二是加快改善城市面貌,着力解决环境卫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创建过程中,要结合老城改造和新城区建设,保护和挖掘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再现历史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的风貌。要按照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的标准,加强对城市出入口、集贸市场、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广场公园、沿街建筑、交通干道、铁路沿线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整治。加强对市容市貌的长效管理,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切实解决乱倒垃圾、乱贴广告、乱建房屋、乱停车辆、乱设摊点等脏乱差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增加人均绿地面积,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强化大气、噪声、烟尘的监管,提高城市的人居质量,将城市建设成为树绿、山青、水碧、天蓝的美好家园。 

  三是加快提升服务水平,着力解决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市各行各业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服务,工商、税务、银行、电信、供电、邮政、燃气、自来水、车站、码头、宾馆饭店、风景旅游区、医院、出租车等基层营业窗口要完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将优质规范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努力打造一批人性化、亲情化、个性化的服务品牌,扩大社会影响,塑造行业形象。特别要注意不能出现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在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方面,要确保不发生大的食品卫生事故;文化消费市场要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文化消费市场的规范和繁荣;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要进一步完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杜绝特大事故发生。 

  四是加快完善城市功能,着力解决交通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当前,一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正在集中建设,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推进“文明交通工程”。一方面,着力优化路网结构,改造交通节点,显著提升城市的交通通行能力;另一方面,坚持智能化、集约化的交通管理模式,与时俱进地提高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提高市民对交通管理的满意率。坚持教育和管理处罚并重的原则,引导车辆、行人遵守交通规则。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积极维护路口、站点的良好秩序,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的综合保障能力。 

  五是加快形成创建合力,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级党委政府要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群策群力、争先创优,切实形成全市上下共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良好局面。市创建工作指挥部要牵头总抓,市创建办要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职责,认真搞好联络协调和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方案和职能分工,逐级落实创建责任。对各项工作能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整体进度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整改不力或因工作不落实造成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与社区宣传服务栏要多管齐下,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实施细则和对市民的具体要求,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和态度,努力形成宣传的整体声势,提高创建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增强群众参与创建的自觉性,在全市营造“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王荣最后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把一个“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文明、生态良好”的新苏州展现在全国人民面前。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徐国强就下一步创建的具体工作作了部署,市领导王鸿声、府采芹出席了会议。 
 

(qibin摘自文明办创建处)


苏州市文明委、文明办 版权所有 电话:0512-68615719 技术维护:名城苏州网站 文明信箱:wmb@2500sz.com
强烈建议使用 IE6.0 以上浏览器 1024×789分辨率 苏ICP备00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