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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在中央和省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和省文明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1999年苏州市(辖张家港市和昆山市)被评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苏州市和所辖5市(县)全部建成“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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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总书记曾寄语“江苏要走在全国的前列,苏州要做全省、全国的先行军”。遵照总书记的要求,近年来,苏州始终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两个率先”统领各项工作, 2005底苏州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江苏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指标。目前,苏州正致力于攀登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高峰。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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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发达的文明。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其量化的指标体系既包括人文、资源、环境等领域,又包括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主法制、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方面;[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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