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概况
  多年来,在中央和省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央和省文明办的直接指导下,我市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全面协调发展。1999年苏州市(辖张家港市和昆山市)被评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2年苏州市和所辖5市(县)全部建成“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文]
苏州市委书记王荣谈创建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曾寄语“江苏要走在全国的前列,苏州要做全省、全国的先行军”。遵照总书记的要求,近年来,苏州始终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以“两个率先”统领各项工作, 2005底苏州在全省率先完成了江苏省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指标。目前,苏州正致力于攀登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新高峰。       [全文]
苏州市市长阎立谈创建工作
  现代城市既要有发达的经济,也要有发达的文明。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创建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发展综合水平的全面考评,其量化的指标体系既包括人文、资源、环境等领域,又包括经济发展、城市建设、民主法制、社会事业、人民生活等方面;[全文]
  苏州市切实加强对全体干部的理论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载体,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在全省首创菜单式选学。全市基本形成了以“组织领导机制、工作保障机制、内外监督机制、社会评价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工作运行体系。制订了《苏州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建立了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制定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了市政府职责职能、决策程序、依法行政、行政监督、会议制度、公文审批、作风纪律等规定。建立了《中国苏州》、《名城苏州》等门户网站,开通了《市长信箱》。成立了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了“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承诺办结”的运作方式,群众对窗口服务评议的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开发启用了“苏州市建议提案信息管理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8%。   [更多]
政风行风热线直播现场
苏州市便民服务中心
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苏州市不断完善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对政府规章草案及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大力开展法制教育,认真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社会法制环境进一步优化,建立各类执法规范化制度700余个,执法规范化示范点156个。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了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开通了劳动保障12333综合咨询服务系统。推出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措施,完成了妇女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妇女儿童避救中心等一批实事项目。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制订实施《苏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更多]
 
 
12·4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
 
  苏州市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列入政府实事项目,在全省率先制定了《苏州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信用服务体系工作试点城市。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了12345便民服务呼叫中心,为公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指南、信息查询、业务处理、投诉建议等综合性、全方位、全天候服务。建立了以电子政务网为依托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消费放心城市”工作,实现了三年建成消费放心城市的预定目标。积极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创建活动,共获得全国示范街1条、全国示范店4家、省级示范街8条、省级示范店7家。苏州市成为首批“全国政务公开示范点”,被评为“全国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率先建成“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群。   [更多]
   苏州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弘扬“三创”精神和“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确立了“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以《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为载体,深入推进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以社会公德为重点的全民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第一个在全国宣布实行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全市有80%以上的初中和小学达到了现代化办学标准。大手笔推进文化设施建设,扎实做好“扫黄打非”工作,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获得了“全国文化模范市”、“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中国书法名城”、连续三届“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十佳红旗单位”、“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示范市”、“全国儿童工作先进市”、“全国妇女儿童纲要示范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更多]
  城市面貌日新月异,现代化国际化区域城市框架基本形成。高速公路构建成网,密度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中心城市快速路实现贯通,一批标志性建筑相继落成。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建设高标准实施,平江、沧浪、金阊三个新城形态凸现。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管理水平普遍提高,在全国率先完成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实现农民合同内“零负担”。社会保险制度更趋健全,在全国率先实行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320元、200元。居住条件普遍改善,住房保障受益面持续扩大。苏州市被列为全国健康城市建设试点市。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新一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困难人群医疗救助办法不断完善,医疗救助网络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基本建立,全市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达106.8%。  [更多]
  市民读书氛围浓厚
外籍新苏州人在这里安下了家
山里娃入住现代学校
   苏州市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生态城市的创建工作。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2%,绿地率为38%,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平方米。建成全国环境优美镇36个、省级环境优美镇10个、省级生态村338个,全市53%的镇成为国家卫生镇、67%的村成为省级卫生村。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群、“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城区先后获得“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联合国人居署授予苏州“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奖”。   [更多]
  苏州市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龙头工程”,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注重长效、惠及百姓、造福社会”的原则,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管理力度,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常态中推进,有效地形成了全民参与、全民得益、整体推进的创建局面,已连续三届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  [更多]